
一、总则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规、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浙江省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公共安全评估工作规范》,本着确保安全、为民服务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二、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安全评估基本程序
1、评估单位应在公开场合和工作场所公布有关评估所需的申请资料和工作流程。
2、申请单位向评估单位咨询有关程序,提出评估申请。提交评估资料。申请单位一般应为项目业主,也可由业主委托施工单位提出申请。
3、评估单位在收到申请单位评估资料后,应当面检查确认所提交的评估资料的完整性,并在资料清单(附件)上标注,一次性书面告知所缺资料清单。
4、若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完整有效,应向申请单位出具接受函(附件)。
5、从接收之日起,评估单位应按下表所限时间内组织专家到现场踏勘,并对方案书面提出审查修改意见。(方案审查修改意见书格式见附件)
爆破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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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和提出意见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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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评估意见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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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级(含简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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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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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简易评估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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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级爆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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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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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爆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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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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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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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特殊情况或特别重大工程项目可不受此时间限定。
6、在收到申请单位修改方案后,评估单位应按上表所限时间内,出具评估意见。若不能满足要求,必须重新修改,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三、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公共安全评估应提交申请评估资料
1、评估委托书,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评估项目的有效的工程施工合同。
3、施工单位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4、施工单位爆破资质证书。
5、与爆破种类、等级相适应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和其他涉爆从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件。
6、与爆破种类、等级相适应的工程专用设备、器材明细清单。
7、与爆破种类、等级相适应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及内部组织清单。
8、符合规范格式的《××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及方案所依据的参数及其来源的有效附件(普遍使用的公式可不必附依据)。
9、爆破方案实施责任书。(附表1)
10、公共安全处置明细表。(附表2)
11、警戒设置意见书及警戒图。(附表3)
12、与警戒范围内建筑、设施所有权人或警戒范围外确认存在危险的建筑、设施所有权人签订的安全协议,有明确赔偿责任主体。除施工合同有明确责任条款规定外,原则上设计评审所确定的警戒范围内赔偿责任承担主体为业主。警戒范围以外的赔偿责任承担主体为施工单位。
四、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公共安全评估单位及人员资格要求
1、各地的评估单位为浙江省工程爆破协会向各地派出的评估工作站。各评估工作站须经省爆协考察后确定,且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即予更换。
2、评估单位必须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电话和办公人员。
3、评估单位必须拥有多名取得公安部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的爆破人员,其中中级至少3名,高级至少1名。
4、评估人员原则上应是省爆协评估专家库的人员,须持有与所评估项目类别、等级相适应的公安部颁发的中、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当地评估专家不足时,可邀请其他评估工作站的评估专家参加评估,也可邀请专家库外的当地的与本工程相同类别、等级的爆破工程、且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中、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5、项目评估人员的数量应不少于以下要求的人数:
爆破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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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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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高级专家最少占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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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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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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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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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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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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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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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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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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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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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简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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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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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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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要或复杂的项目,评估专家人数及名单由省爆协与省公安厅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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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个评估项目的评估人员不得来自同一单位;本单位的评估人员不得参与本单位设计的爆破方案的评估工作。
7、评估专家原则上应从“浙江省工程爆破协会专家库”的专家。
8、评估专家参与评估的酬金按以下标准计付:高级700~1000元/评估日,中级500~700元/评估日。专家的评估酬金在评估费中支付,不得再向评估申请单位收取酬金。专家及辅助人员的差旅及差补列入评估成本。
五、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公共安全评估应审查确认的内容
1、确认设计、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符合有关规定;
2、确认评估所依据的技术规范或行政规范有效,申请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有关证明符合国家及本省的有关规定和本细则要求;
3、确认设计所选择的爆破方案可行,计算方法选择、计算结果与取值正确合理,选择参数可靠;
4、确认起爆网路的准爆性;
5、确认对存在的爆破有害效应及可能影响公共安全范围论述充分;
6、确认对保证工程环境安全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安全可靠;
7、确认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预防对策和抢救措施适当;
8、确认将提供实施公共安全监管的《爆破方案实施责任书》、《公共安全处置明细表》、《警戒设置意见书》等三项材料与评估确认的设计方案吻合,与申请单位实际管理责任人和单位管理能力相符。
9、评估意见使用《浙江省爆破爆破公共安全评估报告》(见附件),在评估结论栏明确标注各项评估内容的评估结果,评估意见栏记载其它建议性或必须做到的一些意见。
10、确认爆破设计方案可行的,在《公共安全处置明细表》、《警戒设置意见书》、《爆破方案实施责任书》的评估意见栏内记载评估意见。
六、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公共安全评估基本规则
1、评估单位在评估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和《浙江省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公共安全评估工作规范》,始终抱有便民、利民、和服务的信念;
2、评估单位应按规定组织评估人员对规定的评估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对必须确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提出有利于该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3、对于资料不全、方案不合理、设计参数不正确、网路不可靠、安全分析不详、安全措施不得当等问题,评估单位应书面告知申请单位(方案审查修改意见书),并由申请单位联系人在留底联上签名;
4、申请单位针对评估中提出的不宜实施方案意见,可以补充材料、调整设计方案,评估单位应继续受理,再次提出评估意见。
5、对规模小、周期短、成本低但必须评估的小型、零星工程爆破可实施现场简易评估。由评估单位现场审查确认爆破条件、方式、药量、公共安全范围等要素,向业主或施工单位出具书面评估意见。
七、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公共安全评估机构权限
1、浙江省工程爆破协会为省公安厅委托的评估机构,可承担各类不同等级的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公共安全评估。
2、浙江省工程爆破协会在各地的评估工作站,可承担B级以下拆除爆破、C级以下中深孔爆破及D级硐室爆破工程设计方案安全评估。
八、评估收费标准
工程量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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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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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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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环境土石方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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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环境及特种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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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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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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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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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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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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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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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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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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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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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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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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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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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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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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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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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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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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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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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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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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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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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要、特别复杂的评估项目,因为要邀请较多著名专家参与评审,各项开支会明显增加,收费可另行协商。 简易评估项目主要体现协会的服务职能,可只收成本费或不收费。特别是农村房基开挖、修机耕路、扶贫项目等应免费服务。
九、附则
浙江省工程爆破协会
二OO四年十月十三日